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少有敢抚哭叛徒的吊客;见胜兆则纷纷聚集,见败兆则纷纷逃亡。
——鲁迅
早上起床,打开某网。一条红字新闻标题赫然入目:“香港一年轻女性藏独分子干扰圣火被捕 其生活照被曝光(图)”。点进去看时,果然是一些足以证明其人道德败坏、生活腐化和行为猥琐的图片。不过,这又不禁让我想起了在陈良宇案尚未定案的那条风靡个大网站的新闻,大意是说“陈良宇情妇曾为其堕胎三次”。
陈良宇和那个支持藏独的香港女学生固然是有罪的,该杀该刮自有法律会做出裁决。但稍有法制观念的人都会同意,在法庭宣判定罪之前,他们充其量也只能算做“嫌疑犯”。嫌犯的人身自由固然要受必要的限制和约束,可以警车拉走,可以关进大牢,但他们的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只要不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是应该受到应有的有效保护的。
在经济上或者政治上违法的人,固然值得法律的深究和严惩。然而,这种通过媒体曝光甚至有意渲染当事人的生活隐私和道德过犯,利用大众的窥阴癖来达到制造舆论甚至从“精神上毁灭敌人”的目的的做法则完全是一种居心叵测、自欺欺人的毒招和贱招,这是一种与现代社会法制观念和基本道德完全背道而驰的法西斯式的、文革式的人格酷刑!应该遭到所有有良知、有法治观念的现代中国人的唾弃!
“墙倒众人推”向来是部分国人和某些媒体长于把玩和利用的绝技。在政治话语操纵舆论运作和大众传播媒介不对称开放的双重背景下,这种国人的劣根性和舆论的暴力倾向更是得到了极大限度地“满足”和放大。在政治民主化尚且只是一个含苞待放、欲露还羞的小姑娘的形势下,隐私大众化却早已成了一个人尽可夫、深谙房术的老妓女了。这不能不说是当下中国的一大悲哀!
对于西方世界一直借人权问题在国际上牵制和打压中国的做法,我们常常感到“极度愤慨”甚至“侮辱”;然而对于那些采取“以暴制暴”、“以邪压邪”的方式来对待和处理政治上和经济上犯罪的人的做法,我们却又常常感到坦然甚至快意。只是,这样一种以不人道的手段打压不人道、用不道德的方法惩戒不道德的文革思维和舆论暴力长此以往地发展和助长下去,中国还真的能崛起吗?“中国的崛起”又真的能和“世界的喝彩”画上等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