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凌晨3时许,深圳市罗湖区文华花园发生一起跳楼事件。南方都市报两名记者马小六、王子荣接到报社指令后赶到现场亮明身份采访,遭到现场两名警察辱骂、威胁、推搡和殴打。其中,马小六被一警察反铐双手,后又遭“锁喉”。(见3月18日《新京报》)
这年头怪事真不少,许多人见到记者不是躲就是让,为什么有些人千方百计防备记者,恐怕不是简单的害不害怕问题,而是某些部门、某些执政者畏惧舆论产生的条件反射,因而不由自主地远离记者,进而演变为仇视直至殴打。
社区内发生自杀事件,本是一条社会新闻,记者赶到现场进行采访报道,完全是职业需要,没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作为警方,理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将事实真相通过记者传达给受众。可眼前发生的一幕却骇人听闻,出警的警察不分青红皂白,不仅阻挠记者采访,而且还竭尽辱骂、威胁之能事,甚至铐住记者双手,这哪象是警察在执法呀,我看与黑社会没什么两样。其实,不要说是肩负特殊使命的记者了,即便普通老百姓,警察也不能随便打人呀。可见,某些警察平时唯我独尊,习惯了飞扬跋扈,如此素质,那句“有困难找警察”口号不过是美丽的谎言罢了。
本来这件事也就到此为止了,是谁的问题谁兜着走,警察也不例外。可偏偏发生这样的怪事,两记者被无辜铐打后,肇事警察应当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该追究的追究,该法办的法办,须知知法犯法,本应罪加一等。然而,处理结果让我们很失望,当受害者马小六质问“警察打人对不对?”等问题时,对方连答三个“不对”。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我们不禁要问,警察辱骂、殴打、反铐记者只是简单的对不对问题吗?如此粗暴践踏法律行为,我看不是简单的道歉问题,也不是象征性地停职接受调查问题,而是必须从维护法律尊严出发,追究肇事警察的法律责任。
我们压抑得太久太久了,只因某些执法者自恃身份地位非同一般,于是滥施淫威,为所欲为,在老百姓心目中,某些警察不是人民的保护神,而是一方瘟神,群众躲让的恰恰不是记者,而是藐视法律、毫无人性的人民警察,想想都感到可怕。
编辑: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