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老人家通常会在早上七八点钟外出早锻或喝早茶,而这个时间段刚好是上班族出行的高峰期。不少年轻人和公交司机认为,老人家应该尽量错开这个时段出行。20日,广州政协委员们纷纷就此出谋献策,并建议老年人高峰乘车取消优惠。(《信息时报》2月21日)
面对公交资相对源稀缺和高峰乘车带来的矛盾,广州政协委员们建议用“取消优惠”的办法,来规避乘车高峰,笔者以为并非良策。
据了解,广州目前有100万老人可办理半免费或全免费乘公交车的优待证,老年人数量如此之多,可想而知,若赶上乘车高峰期出行,必然会给公交服务带来很大压力。这种压力显然不是来自于乘车优惠与否,试想,如果无需乘车出行的话,我想哪位老人也不会因为优惠,就去赶乘车高峰这个热闹;反之,如果确需乘车出行的话,既便是不优惠,该出行的也得加入“挤车大军”。用“取消优惠”的办法来缓解乘车高峰的压力,实则是对老人权益的一种“逼宫”和伤害。
而“错时出行”的建议,也有不妥之处。老年人为什么要赶在早上七八点钟外出早锻或喝早茶,显然这个时间段最适合大部分老人的起居和生活习惯。科学表明,七八点钟也是晨炼的最佳时期。在“老人休闲”和“上班族出行”两种权利博弈冲突之时,不少年轻人和公交司机认为:“老人家无非就是早锻或喝早茶,应该尽量错开这个时段出行,不要和年轻人争本来就紧张的公交资源。”这种说法实质上是对老人权益的一种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所以任何歧视和损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当属违法行为。16届世界老年学大会通过的《阿德莱德宣言》,对老年价值观进行了科学定位,明确了老年人对他人和社会来说存在的重要意义。所以,不论从法律层面上还是从老年的价值观方面来说,全社会都应该尊重和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并最大可能的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老龄化问题将日趋凸显,将来,可能还会遇到各种类似的权益“挤车”现象,我们总不能一遇到“挤车”,就以牺牲老人权益为代价。积极的应对措施,应该是大力加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不断补足老人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优惠报务。比如,面对高峰乘车的矛盾,可以在确保老人优待权的情况下,一方面补充公交资源;另一方面,进行资源合理配置,在高峰期开设老人乘车专线,以缓解乘车压力。我想,只有在这样的理念之下,当任何“高峰”来临时,才不会挤掉老人们应该享有的“优惠”权利。
编辑: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