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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仅是民俗问题

沈彻 2008/02/13 09:52:20

贵报昨日所刊登顾则徐先生对徐友渔先生的评论提醒我们注意精英立场对禁放鞭炮观点的错误影响。但无论是诉诸民族主义而对“违背了文化习俗”的指责,还是本着平民立场对“精英主义知识分子”的批评,放在很可能同样熟背“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诗句的“禁派”人士身上未免有些不公平。

首先,我们的老祖宗并未有当下如此丰富的文娱和消费选择,并没有如今烟花爆竹的巨大人均消费量与燃点规模,并没有像今日般如此之多习惯偏好各异的居民共同居住的高密度城市社区,并没有现在那么多的易燃品堆放点、爆炸品仓库、加油站和液化石油气站等危险地点。所有的这些不同与变化,决定了保护优秀的民俗传统,不能简单化地承载过多的文化象征意义,更不能代替客观的判断思考与基本的现实权衡。

其次,谁也无法否认,燃放烟花爆竹在噪音污染、空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火灾隐患以及人身伤害等方面的消极甚至负面作用。与此同时,有关部门的巡查和监督则显得不足。在珠三角地区,不绝于耳的鞭炮声甚至使有的深圳市民在惊讶之余以为当地的“禁鞭令”已经取消(《南方都市报》2008年2月8日)。由此可见,烟花爆竹的燃放并非如顾先生所言是“燃放者个人应该关怀他人利益的普通道德问题”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西班牙的斗牛、巴西的全城彻夜不眠嘉年华和德国的啤酒节等悠久的民族传统,其实都不适宜成为顾先生赞成燃放的恰当例子。与上述民俗活动相比,行为主体的能力、责任、义务不完全性,潜在受害对象的无特定指向性,负责任、有能力的组织者与管理者的缺位,这三点恰恰正是我国现阶段“燃放”最为危险之处。而顾先生诉诸主义、话语、立场的宏大评论并未能恰当地提到这些危险。

顾先生对“训练与教化人民”的忧虑、对可能不受制约的公权力的警惕、对简单粗暴的立法与执法的批评都值得我们尊重。但是,在“燃放”问题上各方如能良性互动,则恰好能为公民学习如何在自身与他人权利之间、在私人与公共空间之间求得平衡,为政府学习如何谨慎而负责地管理、引导和提供公共服务,提供了一次关于学习和发展政治文明、道德、礼仪的上佳机会。

对于改变民俗这样关乎集体无意识与大众心理的大问题,我们区区数代人的努力,无论是雄心勃勃的设想、绞尽脑汁的规划抑或是殚精竭虑的维护,从更长的一个时间段来看,恐怕影响都相当有限。或许只有不断发展与进步的社会本身,才能够对社会习俗与社会心理的改变与发展提出要求。但是,我们依然有一些责任应当承担,我们依然有一些细节应当改进,我们依然有一些变化应当推动。而那些真正优秀的和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族文化风俗,并非一些客观的制度性、技术改进便可以轻易扼杀。否则,对这样已经绵延了成千上万年的民俗的信心与底气也未免太少了点,对“人民的素质”的善意批评与期望也未免太敏感了点。

 

编辑:不悔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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