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网论 南方都市报8月1日报道说,深圳市街道办的城管打了市里的城管,还把他们的裤子拉下来侮辱。虽然街道城管在业务上归市城管,但这年头业务算个啥,只有街道办的现管才是实实在在的权力。
所以,街道城管打了自己的老师,打了也就打了,它真正的主人——街道办领导也只能连说误会。
我们不知道究竟是何等误会,令街道城管对市里的城管这么大动干戈,很明显这并非个人行为,而是有组织的行动。当执法者向执法者出示证件而被认定是假证件后,这就很难用误会来解释了。如果说打城管的是一伙良民,而非城管,那么这起事件会被立即定性为暴力抗法。但城管之间发生冲突,却当即便是一玚误会。
我对这种打架表示担心。神仙打架百姓遭殃的事我们见得不少,更何况这些神仙都可以把对方的证件鉴定为假证。
如果不是出于故意,我们对于这样的执法素质,怎么能不寒而栗?从中可以看出,深圳市城管对下级城管的业务指导,确实出现了问题。如果城管连对方的证件都不能分清真假,如何能上街执法?而且是凭借如此大的阵势和敢于动手的暴力。
而如果出于故意,则是更大的恐惧。我们不止一次地听说过,在孙志刚案发的那个时期,广东一些联防队员在街上看见外地人,便令对方拿出暂停证,如果没有,自然没得说,抓走然后令亲友拿钱来赎。如果有,当场撕掉,然后说你的暂停证呢?
这种执法实际上已近乎流氓行径,除了合法身份,跟街上以敲诈为生的混混没有任何区别,遗憾的是在我们的所谓执法当中非常普遍。
就以这次街道城管拉市城管的裤子来说,在中国的民间传统中,男人被拉裤子示众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侮辱。在很多地方,如果一个女人当众拉下了一个男人的裤子,则这个男人几乎抬不起头来,视为最大的羞辱。
街道城管以这种方式羞辱市城管,应该是有严重的敌意的。这种敌意来自何方,我们不得而知。但凡人的行为,尤其是组织行为,总有利益在里面,很少有一个组织丧失理智,为了意气而发生冲突的。
如果说铁路警察各管一段,派出所和公安局也有执法权限上的分别,因此可以各司其职的话,我们尚不清楚街道城管和市城管除了管辖区域上的区别,还有没有执法权限的区别。如果没有,那么,市城管到各个区域去扫荡,实际上令下级城管无事可干。果真如此,那么,下级城管对企图吃独食的上级城管进行报复,当是可以理解的事。
奇怪的是,派出所还是公安的派出机构,街道怎么也拥有城管?大家都在地面上扫荡,难道这也要分级别吗?
面对越来越多的城管和民众的冲突,我们应该对这种管理模式作一反思。必须看到,一些地方城管的暴力化和流氓化程度,已经可以遥望当年臭名昭著的联防队了。城管之间的利益冲突,只是分赃过程中的冲突,而这一模式对于民众的损害,则是关乎社会稳定的大事。
编辑:谭启锋